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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末端发力、终端见效工作机制,督促各县(区)、各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,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出台《食品安全“两书一函”制度(试行)》,视情可向各县(区)、各部门下发《约谈通知书》《整改通知书》以及《提醒敦促函》,督促责任落实。
近日,双鸭山市开展系列督导检查,发现部分县(区)存在重视食品安全程度不够、食品安全工作措施不得力、工作推进缓慢等情况,进而导致属地管理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发生。双鸭山市食安办结合发现的问题,综合运用“两书一函”制度机制,向责任未履行到位的县级人民政府下发《提醒敦促函》,对敦促函中指出的4项突出问题进行敦促督办,要求限期整改到位,确保查有成果、改有成效。
下一步,双鸭山市食安办将开展“跟踪式”督办,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,进一步健全“两书一函”制度机制,真正做到用机制保驾,让制度护航。(赵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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